理响中国·铿锵有理|农民收入稳健增长,城乡融合带来哪些惊喜?
“为中外文化交流出份力”(留学记),普京就客机坠毁事件慰问遇难者家属
本月更新8777  文章总数34361  总浏览量9714204

齐国: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大力发展农业农村公益事业

纽约男子纵火烧死女子

黑龙江今明天将现风雪降温天气局地阵风可达8级需防风吹雪,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

守则校务公开防震减灾章程制度职责考勤目标管理档案突发事件规定人员职责预案应急

美文示范

通行引导+视频巡站+失物认领!北京地铁双井站上线新系统

beplay手机登录

“(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当事人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中国大陆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上述期限内不提交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当事人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法释〔1998〕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1999〕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2001〕1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法释〔2009〕4号)同时废止。

beplay手机登录

朱家角园四至范围为:地块三(朱家角工业园区,面积约259公顷)东至康欧路—老朱泖河,南至康业路—沈砖公路,西至小浜港—朱枫公路—康园路,北至果园江—康业路—九峰港—城市开发边界—康泰路;地块四(朱家角TOD地块,面积约42.87公顷)东至朱枫公路,南至普安港—陆九方路—规划道路,西至17号线朱家角编组站,北至17号线朱家角地铁站。